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四承诺”活动
为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真正做到请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偏、不空。从5月5日开始,我校在党员干部中先后开展了“四公开承诺”活动。
一、党支部成员公开承诺
学校支部全体党员带头反对“四风”,自觉严守党的纪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增强自律意识,发挥表率作用。
二、 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承诺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的共性承诺,紧扣反对“四风”和为民务实清廉活动主题,主要从政治纪律、理想信念、作风建设、廉洁勤政等方面践行践诺。
三、 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承诺
主要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党员教师的个性承诺,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结合服务兑现和工作实际,向社会进行公开。建立了“公开承诺监督台”,亮身份、亮岗位、亮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 师德师风承诺
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等规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或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
通过开展“四承诺”活动,更好地激励党员干部教师牢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服务承诺,努力学习,踏实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为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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