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2025年12月18日 22:30:39 访问量:153 作者:安全科

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照《消防法》的要求,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师,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刘悦悦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山西省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忻州市学道东街30号 电话:0350-2022781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