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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18日 22:31:28 访问量:344 作者:财务室

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票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4、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审批、基本手续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等需要报销的票据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校长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2、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或相关文件等。

3、报销差旅费,应完整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列明出差时间,交通方式,工作内容及目的地等,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并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碳素笔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总务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审批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再到财务报销。

2、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教学仪器或专用材料,先由总务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校长审批,统一由学校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下面必须由经手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到财务报销。

3、差旅费的报销:

(1)教职员工的出差一律由学校安排批准,凭相关文件及学校批准通知由教务处调度课务并填制出差审批单

(2)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审核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费报销单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

(3)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4)依据参照《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28号),结合我校实际,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为240元/日,超额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其中:忻州市境内每人每天30元,忻州市以外每人每天80元。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其中:忻州市境内每人每天60元,忻州市以外按照山西省制定的《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晋财行〔2014〕49号)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伙食费标准执行(见附表)。

5)“差旅费报销单”先经财务人员人员认真核对审批后,再由校长审批,最后到财务室报销。职工出差返回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变更进行更新,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具体相关制度下发,则以上级主管部门的制度为准。

 

 

 

 

 

 

 

附表:

 

 

 

 

分地区、分级别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单位:元

省份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标准

厅级(单间或标准间)

处级及以下人员(标准间)

北京

500

350

100

天津

450

320

100

河北

450

310

100

山西

480

310

100

内蒙古

460

320

100

辽宁

480

330

100

  大连

490

340

100

吉林

450

310

100

黑龙江

450

310

100

上海

500

350

100

江苏

490

340

100

浙江

490

340

100

  宁波

450

330

100

安徽

460

310

100

福建

480

330

100

  厦门

490

340

100

江西

470

320

100

山东

480

330

100

  青岛

490

340

100

河南

480

330

100

湖北

480

320

100

湖南

450

330

100

广东

490

340

100

  深圳

500

350

100

广西

470

330

100

海南

500

350

100

重庆

480

330

100

四川

470

320

100

贵州

470

320

100

云南

480

330

100

西藏

500

350

120

陕西

460

320

100

甘肃

470

330

100

青海

500

350

120

宁夏

470

330

100

新疆

480

340

120

 

 

编辑:刘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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