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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行为规范的规定

2009年10月27日 16:33:44 来源:山西省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访问量:797

1、 着装整齐,仪表大方,男女教职工在校园内或进教室均不许穿脱鞋。女教职工不在校园或课堂内穿超短裙裤、紧身衣裤。女教师进课堂严禁化浓妆,严禁戴耳环。留长发的教师不许披发上课。男女教师上课均应穿大方合体的服装,充分体现教师的气质。
2、 工作期间不许在校内酗酒,严禁值班时间进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3、 不在学校公共场合吸烟(集会、教职工大会、校园内)。
4、 教职工之间说话要用文明用语,在学生面前不说粗话,言行举止起表率作用。
5、 全员参加升旗校训,要严肃、庄重,遵时守纪,严禁交头结耳开小会。
6、 自行车要按指定位置摆放在教工车棚内,禁止综合楼前、四合院门道停放自行车。
7、 校园内严禁骑车。

 

编辑:曹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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