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是我校全体师生的安全理念。为确保我校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我校把预防为主,牢记规则,减少事故的发生,把不安全的现象控制在萌芽状态为宗旨。切实抓好安全教育。特此一下规定:
一、 校内安全
1、值日教师和安全负责教师在课间要巡逻,确保学生的安全。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
2、学校利用专刊和集会对学生进行校内安全教育,各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校内安全教育。
3、对未到校的学生要作好记录,了解未到校的原因并对学生作好思想教育。对无故早退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并作好思想教育,并告知家长。
4、各班主任对无故早退的并离家出走的学生要报告学校领导和家长,并配合学校、家长查找该学生的不明去向。
5、各班主任要随时注意学生是否带有刀具到校并收缴。
6、教师如工作上的失职、失误而发生了安全事,将追究负责教师的相关责任。
二、 校外安全
1、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校外安全教育,并利用专刊对安全知识进行宣传。
2、各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电、防暴、防雷、防水、防雪,交通安全等的安全知识教育。
3、各班分出路队,选出路队负责学生,对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的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报学校、家长共同解决。
4、对学生在路上、家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班主任要与家长联系,看望学生,并对学生进行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