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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器材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18日 21:38:44 访问量:144 作者:总务处

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教学器材管理制度

 

  1. 教学器材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器材室。
  2. 相关教学器材应及时请购(或领取)、验收、登帐做到器材室实物与学校账册相符
  3. 教学器材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等工作。
  4. 一切教学器材的领用、外借、归还一律通过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完好情况。
  5. 教师领用任何器材必须提前填写《教学器材领用表》,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应进行清并及时归还、注销。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登记。
  6. 各科教师配合器材室负责人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取用制度

 

 

 

 

编辑:刘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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