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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18日 22:36:51 访问量:174 作者:教务处

 

忻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师的课堂基本教学行为,严格课堂教学管理,及时对教师课堂教学过程进行考核和监控,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我校将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进行考核与评价,特制订以下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管理制度。

一、管理要求

1. 按规定的教学时间迟到(早退)2分钟以内扣分;迟到(早退)35分钟扣分;迟到(早退)510分钟扣分;迟到10分钟以上按旷课计。

2. 上课拨打电话、玩手机一次扣分。

3. 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学场地(教室)一次扣分。

4. 上课期间处理与上课无关的事务一次扣分。

5. 上课期间随意进入他人教室,打断教师上课一次扣分。

6. 上课期间将学生调离课堂(学生生病及特殊情况除外)一次扣分。

7. 上课期间不允许教师坐堂休息,发现一次扣分。

8. 随意调课,一次扣分。

二、惩处结果

1. 所扣款项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2. 一学期违纪行为累计超过30分者,取消当年评优评模格。

3. 一学期违纪行为累计超过50分者,本年度考核不合格。

 

 

编辑:刘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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